2009.8913 西番莲果汁

税则2025 · 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 品目 20.09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或坚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及椰子水)、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税率类型税率 / 适用
最惠国税率5%
普通税率90%
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FTA / RCEP)
0%东盟、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柬埔寨、尼加拉瓜、厄瓜多尔、马尔代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4%塞尔维亚
4.4亚太贸易协定
5.3韩国
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地区
0%最不发达国家(特惠)、老挝、缅甸

品目 20.09 全部子目(26 个)

HS编码 2009.8913(西番莲果汁)税率说明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与其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依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或 RCEP 对原产货物适用,需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出具原产地证明;特惠税率面向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标注「关税配额」「从量税」「滑准税」等时,税率结构以税则原文及海关公告为准。数据年份: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