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本章含 9 个四位品目、105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20.01蔬菜、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用醋或醋酸制作或保藏的3 税号20.02番茄,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5 税号20.03蘑菇及块菌,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6 税号20.04其他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税目20.06的产品除外2 税号20.05其他未冷冻蔬菜,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但税目20.06的产品除外22 税号20.06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3 税号20.07烹煮的果酱、果冻、柑橘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4 税号20.08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其他税目未列名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食用部分,不论是否加酒、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坚果、花生及其他子…34 税号20.09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或坚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及椰子水)、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26 税号

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