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2.1090 其他-光敏、热敏、电敏纸及纸板的原纸和原纸板

税则2025 · 第48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 品目 48.02 书写、印刷或类似用途的未经涂布的纸及纸板、未打孔的穿孔卡片及穿孔纸带纸,成卷或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任何尺寸,但税目48.01或48.03的纸除外;手工制纸及纸板
税率类型税率 / 适用
最惠国税率6∆5
普通税率70%
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FTA / RCEP)
5%东盟、新西兰、柬埔寨
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地区
0%最不发达国家(特惠)

品目 48.02 全部子目(13 个)

HS编码 4802.1090(其他-光敏、热敏、电敏纸及纸板的原纸和原纸板)税率说明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与其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依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或 RCEP 对原产货物适用,需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出具原产地证明;特惠税率面向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标注「关税配额」「从量税」「滑准税」等时,税率结构以税则原文及海关公告为准。数据年份: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