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本章含 7 个四位品目、21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93.01军用武器,但左轮手枪、其他手枪及税目93.07的兵器除外:-火炮武器(例如,榴弹炮及迫击炮)4 税号93.02左轮手枪及其他手枪,但税目93.03或93.04的货品除外1 税号93.03靠爆炸药发射的其他火器及类似装置(例如,运动用猎枪及步枪、前装枪、维利式信号枪及其他专为发射信号弹的装置、发射空包弹的左…4 税号93.04其他武器(例如,弹簧枪、气枪、气手枪、警棍),但不包括税目93.07的货品1 税号93.05税目93.01至93.04所列物品的零件、附件4 税号93.06炸弹、手榴弹、鱼雷、地雷、水雷、导弹及类似军用弹药及其零件;子弹、其他弹药和射弹及其零件,包括弹丸及弹垫5 税号93.07剑、短弯刀、刺刀、长矛和类似的武器及其零件;刀鞘、剑鞘2 税号

第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