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 71.12 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废碎料;含有贵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其他废碎料,主要用于回收贵金属,税目85.49的货品除外

所属章节:第71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 八位子目 9 个:

HS编码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7112.3010   含有银或银化合物的8%50%
7112.3090   其他6%50%
7112.9110   金及包金的废碎料0%0%
7112.9120   含有金或金化合物的废碎料--铂及包铂的废碎料,但含有其他6%35%
7112.9210   铂及包铂的废碎料0%0%
7112.9220   含有铂或铂化合物的废碎料铂含量在3%以上的其他含铂或6 ∆035%
7112.9910   含有银或银化合物的废碎料8%35%
7112.9920   含有其他贵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废碎料6%35%
7112.9990   其他第三分章珠宝首饰、金银器及0%50%

提示:点击各税号可查看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从量税及关税配额等完整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