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本章含 21 个四位品目、44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26.01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铁矿砂及其精矿,但焙烧黄铁矿除外5 税号26.02锰矿砂及其精矿,包括以干重计含锰量在20%及以上的锰铁矿及其精矿1 税号26.03铜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4镍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5钴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6铝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7铅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8锌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09锡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10铬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11钨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12铀或钍矿砂及其精矿2 税号26.13钼矿砂及其精矿2 税号26.14钛矿砂及其精矿1 税号26.15铌、钽、钒或锆矿砂及其精矿3 税号26.16贵金属矿砂及其精矿2 税号26.17其他矿砂及其精矿4 税号26.18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粒状熔渣(熔渣砂)2 税号26.19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熔渣、浮渣(粒状熔渣除外)、氧化皮及其他废料1 税号26.20含有金属、砷及其化合物的矿渣、矿灰及残渣(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灰、渣除外)10 税号26.21其他矿渣及矿灰,包括海藻灰(海草灰);焚化城市垃圾所产生的灰、渣2 税号

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